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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汐车位、便民车位……泸州停车场新规来了
数据显示
截止2021年
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32万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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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(10)日
小泸从泸州市司法局立法科了解到
《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》
目前已通过审议
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
《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》,共三十一条,分为总则、配建和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、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五个章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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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哪些内容
为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区域设置便民车位
在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场所附近,符合车位设置条件的,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便民车位,供车辆限时免费停靠,为公共区域停车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便民、利民措施。
据悉,2021年8月,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起草了《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(草案)》送市政府审查,市司法局通过征求社会公众、法律顾问、立法咨询专家、区县、市级部门意见和召开论证会、听证会等程序,5个多月时间内,共收集到意见建议760余条。
市司法局同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经过16次协商论证,修改16稿后最终出台。
泸州市司法局立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,制定《办法》是提高城市运行效率,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。目前《办法》已通过审查,待文件印发后公布详细规定。
编辑|汪恒怡
责编|马琴 刘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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